第一章 环境标准体系考试内容
一、环境标准体系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环境标准分为五类二级,二级为国家级、地方级;五类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基础标准;地方级有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可以分为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空气、地表水、噪声等
(二)各类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执行上地方标准优先于国标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空气:一类区 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 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 为特定工业区,执行三级标准
水体:Ⅰ类区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一级标准
Ⅱ类区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二级标准
Ⅲ类区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及游泳区,三级标准
Ⅳ类区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区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无直接关系,一类二类区不中排放污染物
(4)了解跨行业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有行业标准的用行业标准,否则用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