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
1.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2.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
3.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4.熟悉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5.熟悉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与方法;
6.熟悉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7.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的原则和优先顺序。
一。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下列规划:
⑴“一地三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海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⑵“十种”专项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力、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二。基本术语
1.规划方案:符合规划目标的,供比较和选择的方案的集合,包括推荐方案、备选方案。
2.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建议采纳的规划方案。
事实上,最终的规划方案通常是满足各方面要求的“可行”方案,而非某一方面最优的。
3.替代方案:通过多方案比较后确认的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
4.减缓措施:用来预防、降低、修复或补偿由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跟踪评价: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评价,用以验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判定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
三。评价原则
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2.早期介入原则;
3.整体性原则;
4.公众参与原则;
5.一致性原则;
6.可操作性原则。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流程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针对各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公众参与;拟定检测、跟踪评价计划;编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篇章或说明)。
3.规划分析:⑴规划的描述;⑵规划方案的初步筛选;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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