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 S-P模式
①河流充分混合段;
②污染物为耗氧性有机污染物;
③需要预测河流溶解氧状态;
④河流为恒定流动;
⑤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3.6.6河流混合过程段与水质模式选择
预测范围内的河段分为充分混合段、混合过程段和上游河段。
充分混合段:指污染物浓度在断面上均匀分布的河段。当断面上任意一点的浓度与断面平均浓度之差小于平均浓度的5%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需采用一维模式或零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
混合过程段:指排放口下游达到充分混合以前的河段。需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
上游河段:排放口上游的河段。
大、中河流一、二级评价,且排放口下游3~5㎞以内有集中取水点或其他特别重要的环保目标时,均应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
3.7熟悉湖泊、水库、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
3.7.1常用湖泊(水库)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
(1)湖泊完全混合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小湖(库);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④预测需反应随时间的变化时采用动态模式,只需反映长期平均浓度时采用平衡模式。
(2)湖泊推流衰减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大湖、无风条件;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3.7.2常用海湾水质预测模式与适用条件
3.8熟悉预测点布设的原则;
预测点的布设应根据受纳水体和建设项目的特点、评价等级以及当地的环保要求确定。
⑴环境现状监测点应作为预测点。
⑵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和水质突然变化处的上、下游,重要水工建筑物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预测。
⑶当需要预测河流混合过程段的水质时,应在该段河流中布设若干预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