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了解面源环境影响预测的一般原则。
3.9.1一般原则
面源定义:面源主要是指建设项目在各生产阶段由于降雨径流或其它原因从一定面积上向地面水环境排放的污染源。
面源类型:建设项目面源主要有水土流失面源(因水土流失产生的面源)、堆积物面源(露天堆放原料、燃料、废渣、废弃物等以及垃圾堆放场因冲刷和淋溶而产生面源)和降尘面源(大气降尘直接落于水体而产生的面源)。如下所示:
①矿山开发项目应预测其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的面源环境影响。其影响主要来自水土流失产生的悬浮物和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废矿、废渣、废石中的污染物。建设过程阶段是否预测视具体情况而定。
②某些建设项目(如冶炼、火力发电)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废弃物(以下统称为堆积物)较多。这种情况应预测其堆积物面源的环境影响,该影响主要来自降雨径流或淋溶堆积物产生的悬浮物及有毒有害成分。
③某些建设项目(如水泥、化工)向大气排放的降尘较多。对于距离这些建设项目较近且要求保持Ⅰ、Ⅱ、Ⅲ类水质的湖泊、水库、河流,应预测其降尘面源的环境影响。此影响主要来自大气降尘及其所含的有毒有害成分。
④水土流失面源和堆积面源主要考虑一定时期内(例如一年)全部降雨所产生的影响,也可以考虑一次降雨所产生的影响。一次降雨应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降雨类型和环保要求选择。所选择的降雨应能反映产生面源的一般情况,通常其降雨频率不宜过小。
4.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
4.1熟悉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原则;
原则上可以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或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方法。
①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评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
②地面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与其影响预测范围相同。确定其评价范围的原则与环境调查相同。(此处前面已讲过)
③所有预测点和所有预测的水质参数均应进行各生产阶段不同情况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应有重点。空间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取水口附近等应作为重点;水质方面,影响较重的水质参数应作为重点。
④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的评价方法和评价的水质参数应与环境现状综合评价相同。
4.2掌握评价地面水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要求;
⑴水域功能是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基本资料,通过水域功能调查确定;
⑵评价建设项目的地面水环境影响所采用的水质标准应与环境现状评价相同;
⑶规划中几个建设项目在一定时期(如5年)内兴建并向同一地面水域排污时,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各建设项目的排污总量或允许利用水体自净能力的比例。向已超标的水体排污时,应结合环境规划酌情处理或由环保部门事先规定排污要求。
4.3掌握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此处详见技术方法)
例题:
1.建设项目地面水环境点源影响预测的方法首先应考虑(D)。
A.专业判断法
B.物理模型法
C.类比调查法
D.数学模式法
2.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时,当评价等级为(C)且建设项目的某些环境影响不大而预测又费时费力时可以采用专业判断法预测。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二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