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判据的基本内容:
3.1污水量:污水排放量(m3/d)分为五个等级。
Q≥20000
20000>Q≥10000
10000>Q≥5000
5000>Q≥1000
1000>Q≥200
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及其它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
3.2污染物分类: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它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四类:①持久性污染物;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酸和碱(以pH值表征)④热污染(以温度表征)
3.3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污水中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及某类污染物中水质参数的多少划分为复杂、中等和简单三类。
复杂:污染物类型数≥3,或只含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
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只含有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3.4水质类别:地面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