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的量化,应该在环评的前面阶段已经完成。但是:<?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环境影响的已有量化方式,不一定适合于进行下一步的价值评估。如对健康的影响,可能被量化为健康风险水平的变化,而不是死亡率、发病率的变化。
(2)在许多情况下,前部分环评报告只给出项目排放污染物(S02,,TSP,COD)的数量或浓度,而不是这些污染物对受体影响的大小。
例如,利用剂量一反应关系来将污染物的排放数量或浓度与它对受体产生的影响联系起来:
据蔡宏道等(1995)研究,上海大气S02,浓度每增加10μg/m3,则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人数将增加5%。
据徐希平等(1994)研究,北京大气S02,浓度每升高1%,则居民分病因每日死亡数:COPD升高0.29%,PHD升高0.19%。
据魏复盛等(2001)研究,中国城市大气PM10。浓度每升高10 μg/m3,则支气管炎患病率在儿童人群中升高0.93%,在成人人群中升高0.51%;感冒时咳嗽的发生率在儿童人群中升高1.19%,在成人人群中升高0.48%。
据世界银行(1997)估计,城市大气PM10。浓度每升高1099/m3,则会产生如下健康反应:在每10万人中每年增加:死亡6例、呼吸道疾病门诊12例、急救病例235例、下呼吸道感染23例、气喘病2068例、慢性支气管炎61例、上呼吸道疾病症状183000例、受限制活动天数57500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