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XML:NAMESPACE PREFIX = O />
预防为主主要包括全民植树造林、种草、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和增加植被,包括有计划地封山育林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兜。尤其禁止在25#以上陡坡开垦种植农作物。在5°以上坡地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油茶与油桐等经济林木,都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包括:
(1)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2)合理选择弃渣弃土场,保证弃渣场安全,并对弃渣弃土场实行先挡后弃(先修建挡土墙,再弃渣)的操作方案。
(3)实行集中取土、集中弃土方案,既减少破坏又相对易于防治。
(4)合理确定施工期,避开集中的降雨季节施工可避免土壤和水蚀流失,避开大风季节施工可避免土壤风蚀吹失。
(5)施工期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如盖网、苫布或稻麦草帘等,在暴雨来临前覆盖施工作业破坏面,可极大地防止土壤流失。
(6)矿业和工业项目做好弃渣、尾矿、矸石的回用和堆放,防止风吹雨蚀的流失。
(7)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尤其须加强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