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生态恢复规划
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针对可能引起的生态破坏进行生态恢复规划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应对此规划进行评估。
建设项目生态恢复规划的内容包括:
(1)确定进行生态恢复的地点、范围与面积,并用大比例尺图(1:5 000)表示出来。
(2)依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制订恢复目标。
(3)确定生态恢复技术方案,分期目标、类型目标和经费预算。
(4)对生态恢复进行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评估。
在编制生态恢复规划时,注意充分利用项目区地形地貌和其他自然特点,因地制宜。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挖深埋浅”方法可以借鉴。即由于项目建设需要,有的地方已形成低洼坑地,有的地方已堆积了一定量的废渣或弃土。根据此类地形,可考虑把低洼处再挖深以形成水面,挖出的土、石堆积到已有的弃土堆上,形成人工“小山”,然后再设计绿化或辅以园林建筑,形成有山有水有景区。
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特别注意尽量利用现场的资源,尤其是土壤资源和生物资源。一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上都要涉及到对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其中一个特别明显的现象就是无论是永久占用还是临时占用,都将对表层土壤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表层土壤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植物种子、块根、块茎等繁殖体,是可以利用的宝贵资源。因此,生态恢复规划应考虑充分利用表层土,制订表层土挖掘、保存和利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