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范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1. 内容: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水利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农业、林业、渔业、牧业、旅游等行业和海洋、海岸带开发、高压输变电线路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流域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二.术语
1.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以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影响为特征的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海洋、海岸带开发等主要对生态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
2.环境保护措施:为预防、降低、减缓建设项目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而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和管理制度。
3.环境敏感目标:指验收调查需要关注的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对象。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7.验收调查文件
三.总则
1.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分为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五个阶段。
2.验收调查分类管理要求
3.验收调查时段和范围
3.1验收调查时段一般分为:工程前期、施工期、试运行期三个阶段。
3.2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出项目建设的实际生态影响和其他环境影响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4.验收调查标准及指标
4.1验收调查标准的确定原则: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作为验收标准。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参考国家、地方或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⑶现阶段暂时还没有环境保护标准的可按实际调查情况给出结果。
5.验收调查运行工况要求
6.验收调查的原则和方法
6.1验收调查的一般原则:⑴调查、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⑵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现场勘察、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⑶进行工程前期、施工期、运行期全过程调查,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6.2验收调查的方法:宜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办法,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方法。
7.验收调查重点
7.1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
7.2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7.3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7.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7.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
7.6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7.7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
7.8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7.9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污染因子达标情况的预测结果。
7.10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四.验收调查准备阶段技术要求
1.资料收集
2.现场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