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掌握声环境现状评价的方法
环境噪声评价包括噪声源现状评价和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方法是对照相关标准评价达标或超标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同时评价受到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情况。
⑴噪声源现状评价:在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进行主要噪声源分析等。中 华 考 试 网
⑵环境噪声现状评价: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噪声现状、主要噪声源分析及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
⑶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应当用表格和图示来表达清楚。说明主要噪声源位置、各边界测量点和环境敏感目标测量点位置,给出相关距离和地面高差。
对于改扩建飞机场,需要绘制现状WECPNL的等声级线图,说明周围敏感目标受不同声级影响情况。
六、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P136)
(一)掌握生态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新增内容) (见导则内容)
1.资料收集法。即收集现有的能反映生态现状或生态背景的资料,分类:表现形式分为文字资料和图形资料;时间可分为历史资料和现状资料,行业类别可分为农、林、牧、渔和EP部门,
资料性质可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污染源调查、生态保护规划、规定、生态功能区划、生态敏感目标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生态调查材料等。使用资料收集法时,应保证资料的现时性,引用资料必须建立在现场校验的基础上。
2.现场勘查法。现场勘查应遵循整体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主导生态因子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的调查,并通过对影响区域的实际踏勘,核实收集资料的准确性,以获取实际资料和数据。来自www.Examw.com
3.专家和公众咨询法。专家和公众咨询法是对现场勘查的有益补充。通过咨询有关专家,收集评价工作范围内的公众、社会团体和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影响的意见,发现现场踏勘中遗漏的生态问题。专家和公众咨询应与资料收集和现场勘查同步开展。
4.生态监测法。当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专家和公众咨询提供的数据无法满足评价的定量需要,或项目可能产生潜在的或长期累积效应时,可考虑选用生态监测法。生态监测应根据监测因子的生态学特点和干扰活动的特点确定监测 位置和频次,有代表性地布点。生态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态监测规范和监测标准分析方法;对于生态系统生产力的调查,必要时需现场采样、实验室测定。
5.遥感调查法。当涉及区域范围较大或主导生态因子的空间等级尺度较大,通过人力踏勘较为困难或难以完成评价时,可采用遥感调查法。遥感调查过程中必须辅助必要的现场勘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