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I类建设项目场地污染防治对策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 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釆取 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 低限度。
分区防治措施。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 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 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 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 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地下水污染监控。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 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订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 发现问题,及时釆取措施。
地下水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孔位置、孔深、监测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等。
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 态下应釆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 水进行治理的具体方案。
I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保护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减缓措施
以均衡开釆为原则,提出防止地下水资源超量开釆的具体措施,以及控制 资源开釆过程中由于地下水水位变化诱发的湿地退化、地面沉降、岩溶塌陷、地面 裂缝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产生的具体措施。
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并根据项目建设所诱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制 订相应的监测方案。
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其他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提出应对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