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项目可研、初设及批复等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工艺方法及与CP有关的各项EP设施和各项生态EP设施,包括监测手段。
⑵EIA及其批复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EP措施、污染物排放、敏感区域保护、总量控制及生态保护的有关要求。
⑶各级EP主管部门针对CP提出的具体EP要求。
⑷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敏感区。
⑸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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