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技术导则(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国和网校 [2009-01-07 10: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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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
目 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4
2编制依据 2
3术语 3
4基本原则 4
5厂(场)址选择 5
6工程分析 6
7环境现状调查 9
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1
9水环境影响评价 11
10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3
11污染防治措施 14
12环境风险评价 16
13环境监测与管理 18
14公众参与 18
15结论与建议 1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防止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原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原则适用于使用焚烧技术和安全填埋技术处置危险废物设施(包括一般建设项目中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2.2.本原则适用于使用焚烧技术和其他方法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2编制依据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技术原则引用构成本原则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年)
《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4]15号)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