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大纲的要求是:
1. 掌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与监测制度;
2. 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原则;
3. 熟悉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内容;
1.监测因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常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中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均为监测因子;对于毒性较大,又没有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按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2.监测制度:一级评价项目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监测,必要时做二期监测;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
3.监测布点原则:
监测点的布设应尽量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
一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45°、90°、135°、180°、225°、270°、315°八个方向上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距离中心点(或主要排放源)不同距离,加密布设1∽3个监测点。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空气敏感区、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各监测期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监测点位置应重合。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监测点位,应根据各监测期所处季节主导风向进行调整。
二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90°、180°、270°四个方向上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加密布点。
三级评价项目:以监测期间所处季节的主导风向为轴向,取上风向为0°,至少在约0°、180°两个方向上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在主导风向下风向加密布点。
城市道路检测点的布设还应结合敏感点的垂直空间分布进行设置。
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夹角小于30°,监测点周围应有270°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原则上20米范围内没有局地排放源;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米范围内没有绿色乔木、灌木等。同时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保证。
4.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以列表的方式给出个监测点气污染物的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分析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以及大气污染物浓度与地面风向、风速等气象因素及污染源排放的关系;分析重污染时间分布情况及其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