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的要求:掌握环境噪声评价量及应用条件。
1.评价量:有声压级或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声功率级、A计权声功率级。
2.稳态噪声(常见的工业噪声)、非稳态噪声和间歇性噪声(公路噪声、港口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均以等效连续A声级为评价量;机场飞机噪声以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为评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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