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声环境现状测量的测量量和测量时段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lesson.asp?top=705&up=1054"></scrip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js/705-1054.js"></script>
⑴ 测量量:A.环境噪声测量量为等效A声级;高声级的突发性噪声测量量为最大A声级及噪声持续时间;机场飞机噪声的测量量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B.噪声源的测量量有倍频带声压级、总声压级、A声级、线性声级或声功率级、A声功率级等;
C.对较为特殊的噪声源(如排气放空等)应同时测量声级的频率特性和A声级;
D.脉冲噪声应同时测量A声级及脉冲周期。
⑵ 测量时段:
A.应在声源正常运行工况的条件下测量;
B每一测点,应分别进行昼间、夜间的测量。测量时间与时段应有代表性,要符合各类声源环境的监测技术规范;C.对于噪声起伏较大的情况,应增加昼间、夜间的测量次数。
5.声环境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
⑴ 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敏感区、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噪声功能区的划分情况等。
⑵ 环境噪声现状的调查和测量方法:包括测量仪器、参照或参考的测量方法、测量标准、测量时段、读数方法等。⑶ 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噪声特性、主要噪声源分析等。
⑷ 评价范围内环境噪声现状。包括:A各功能区噪声级、超标状况及主要噪声源;B边界噪声级、超标状况及主要噪声源;
⑸ 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