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大纲的要求是:1.熟悉土壤环境质量的分类;2. 熟悉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分级。1.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分为三类。
1.1.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这一类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基本上处于自然背景水平,纳入Ⅰ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执行一级标准。
1.2.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不对植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纳入Ⅱ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执行二级标准。
1.3.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不对植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纳入Ⅲ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执行三级标准。若监测有危险或污染,则不可采用Ⅲ类。
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分级
2.1.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护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2.2.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2.3.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