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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国和网校  [2010-07-31 18:46:00 ]  【
公众参与可以反映广大公众的意愿,帮助决策者科学决策。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可以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主张在决策过程中得到比较充分的考虑。这本身就是决策民主化的一个体现。同时,生活在某一区域的公众对该区域的环境状况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和认知。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可以促使有关部门更全面地认识评价对象所处环境的状况,发现和认识潜在的环境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规划环评的准确性。

  由于规划与建设项目不同,它涉及的决策层次高,影响面也大,因此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与建设项目有所不同:首先,由于许多规划涉及国家、地方、行业或商业秘密,因此在其酝酿期需要保密。这就要求公众参与者的范围不宜过大。其次,有的规划专业性较强,因此,对公众参与者的层次要求比建设项目的要高。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包括:

  (1)环境背景调查,通过公众参与掌握重要的、为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2)环境资源价值估算。

  (3)减缓措施。

  (4)跟踪评价及监督。

  2.公众参与者的确定

  参与评价工作的公众包括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除专家以外的公民)。参与者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影响范围广且多为直接影响的规划,应采用广泛的公众参与;技术复杂的规划要求有高层次管理者、专家的参与。

  (2)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和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条件,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遵循一定的程序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3.公众参与的时机与方式

  公众参与应覆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根据《环评法》第五条的规定,公众参与中的“公众”是广义的:包括有关单位、专家和一般公众(除专家以外的公民)。由于“公众”不仅包括普通公民,还包括有关单位和专家,因此,公众可以参与规划环评的全过程。

  4.公众参与形式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除了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大众传媒、发布公告或设置意见箱外,还可以有专家咨询、座谈会、热线电话等多种灵活形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规划,可采取不同形式的公众参与:对于涉及面广,无保密要求的规划,可采取问卷调查、广播等形式;对于有保密要求或专业性较强的规划,可采取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专家咨询的形式。

  公众参与是一种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与一个国家体制相关,因此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模式。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如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将是今后环评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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