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海湾水质取样位置与采样点设置的原则
(1)取样位置的布设:
海湾水质取样位置的设置主要考虑污水排放量、评价工作等级,一般按照一定的水域面积布设水质取样位置。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能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2)取样位置上取样点:
每个位置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水深小于等于10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此点距海底不应小于0.5m;水深大于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且距海底不小于0.5m处,分别设取样点。
(3)水样的对待:
每个取样位置一般只有一个水样,即在水深大于10m时,将两个水深所取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以不进行混合。
例题:
1.一般情况,水域布设取样断面在拟建排污口上游(A)处应设置一个。
A.500米
B.400米
C.300米
D.200米
2.某河多年平均流量为13m3/s,河流断面形状为矩形,河宽12m,在取样断面上应设( B )取样垂线。
A. 二条
B.一条
C.三条
D.四条
2.8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原则。
知识点:
评价水质现状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描述,并辅之以数学表达式。
①在文字分析与描述中,有时可采用检出率、超标率等统计值。
②数学表达式分两种:
★一种用于单项水质参数评价。简单明了,可以直接了解该水质参数现状与标准的关系,一般均可采用;
★另一种用于多项水质参数综合评价,只在调查的水质参数较多时应用。此方法只能了解多个水质参数的综合现状与相应标准的综合情况之间的某种相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