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湖泊与水库的简化
湖泊、水库可简化为大湖(库)、小湖(库)、分层湖(库)三种情况,
(1)水深大于10m且分层期较长(大于30天)的湖泊、水库可视为分层湖(库)。
(2)不存在大面积回流区和死水区,且流速较快、停留时间较短的狭长湖泊可简化为河流。其岸边形状和水文特征值变化较大时可进一步分段。
(3)不规则形状的湖泊、水库可根据流场的分布情况和几何形状分区。
(4)自顶端入口附近排入废水的狭长湖泊或循环利用湖水的小湖,可分别按各自的特点考虑。
3.3.4海湾的简化
(1)预测海湾水质时,一般只考虑潮汐作用,不考虑波浪作用。较大的海湾交换周期很长,可视为封闭海湾。
(2)潮流可简化为平面二维非恒定流场。
(3)在注入海湾的河流中,①大河及评价等级为一、二级的中河应考虑其对海湾流场和水质的影响;②小河及评价等级为三级的中河可视为点源,忽略其对海湾流场的影响。
3.3.5污染源简化的要求
(1)污染源简化包括排放形式的简化和排放规律的简化。
①排放形式的简化:排放形式可简化为点源和面源,
②排放规律的简化:排放规律可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和非连续恒定排放。在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测中,通常把排放规律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
(2)点源位置(排放口)的处理有下列要求:
①排入河流的两排放口的间距较小时,可简化为一个排放口。其位置假设在两排放口之间,排放量为两者之和。
②排入小湖(库)的所有排放口可简化为一个排放口,排放量为所有排放量之和。
③排入大湖(库)的两排放口间距较小时,可简化为一排放口,其位置假设在两排放口之间,排放量为两者之和。
(3)一、二级评价且排入海湾的两排放口间距小于沿岸方向差分网格的步长时,可简化为一个,其排放量为两者之和。三级评价时,海湾污染源简化与大湖(库)相同。
(4)无组织排放可以简化成面源,从多个间距很近的排放口排水时,也可简化为面源。
例题:
1.当河流的断面宽深比(B)时,可视为矩形河流。
A.≥10
B.≥20
C.≥30
D. >20
2. 大、中河流中,预测河段的最大弯曲系数(D),可以简化为平直河流。
A.>1.3
B.<1.6
C.<1.3
D.≤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