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标准(第四章)
1.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2.掌握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例题:
1.《地下水质量标准》是依据( BCD ),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A.地下水的使用功能
B.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
C.人体健康基准值
D.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
2.Ⅲ类地下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 ACD )。
A.工业用水
B.各种用途
C.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D.农业用水
3.了解地下水水质监测的监测频率和监测项目;
(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地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