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第六章)
1.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1掌握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根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大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1、2、3级(见表6-1)。
一般选择1~3个方面的主要生态影响,依据表6—1列出的生态影响及生态因子变化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工作级别划分,并且依据其中评价级别高的影响确定整个评价工作的级别。
例题:
1.某项目的生态环境评价的级别是二级,工程的影响范围是60km2,其生物量减少至少( B )。
A.≤50%
B.<50%
C.>50%
D.≥50%
2.某工程影响一个生态因子,影响的范围为50km2,物种的多样性锐减55%,此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级别为( B )。
A.3级
B.2级
C.1级
D.4级
1.2掌握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生态因子之间互相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划定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
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范围主要根据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的生态完整性以及敏感生态目标的保护需要决定。
对于1、2、3级评价项目,要以重要评价因子受影响的方向为扩展方向,一般不能小于8~30㎞,2~8㎞,1~2㎞。
例题:
1.( A )之间互相影响和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划分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的原则和依据。
A.生态因子
B.生物群落
C.生态系统
D.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