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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环评师考试《导则与标准》复习指导(2)

国和网校  [2011-12-19 12:22:00 ]  【

三.环境标准的实施与实施监督

1. 环境标准的实施

1.1根据环境要素的使用目的和保护目的划分环境功能区,并进行管理。

1.2选定环境质量标准的监测点位或断面。

1.3按有关环境标准规定的采样方法、频率和分析方法进行环境质量检测。

1.4进行环境质量评价。

1.5解决争议www.ExamW.CoM

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实施

3.1被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具有强制性,必须强制执行。

3.2在环境监测时,应按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确定采样位置和采样频率,并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规定测试和计算。

3.3对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项目,若没有相应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时,可制定地方统一分析方法,与之配套执行。

3.4因采用不同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所得监测数据发生争议时,由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裁定,或指定采用一种国家环境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复测。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实施

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中应使用国家环境标准样品:

4.1对各级环境监测分析试验室和分析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考核。

4.2校准、检验分析仪器。

4.3配制标准溶液

4.4分析方法验证及其他环境监测工作。

5.国家基础标准与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实施。

在下列活动中应执行国家基础标准,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5.1使用环境保护专业用语和名词术语时,执行环境名词术语标准。

5.2排污口和污染物处理、处置场所图形标志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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