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调查环境敏感目标的地理位置、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所处环境功能区及保护内容等,附图、列表予以说明,并注明实际环境敏感目标与EIA文件中的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表1 生态敏感目标一览表
生态敏感目标 |
主 要 内 容 |
需特殊保 护地区 |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以及有特殊价值的生物物种资源分布区域。 |
生态敏感 与脆弱区 |
沙尘暴源区、石漠化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
社会关注区 |
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