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环评师 > 科目 > 技术导则与标准 > 复习辅导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点知识:污染物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要求

国和网校  [2015-03-31 11:15:00 ]  【

  污染物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要求: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对于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对于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计算方法求得的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混合=∑ciQiYi/∑QiYi  式中:c混合—混合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ci—不同工业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i—不同工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m3/t(产品);Yi—分别为某种工业产品产量(t/d,以月平均计)。

  工业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计算:L负=c×Q×10-3式中:L负—工业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kg/t(产品);c—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某工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m3/t(产品)。

  某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的计算:L总=L负×Y×10-3式中:L总—某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量,t/a;L负—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负荷,kg/t(产品);Y—核定的产品年产量,t(产品)/a.

相关推荐
  • 复习辅导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