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⑴工程建设过程:应说明CP立项时间和审批部门,初步设计完成及批复时间,EIA文件完成及审批时间,工程开工建设时间,EP设施设计、施工和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投入试运行时间等。
⑵工程概况:应明确CP所处的地理位置、项目组成、工程规模、工程量、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可列表)、主要生产工艺及流程、工程总投资与EP投资(应列表分类详细列出)、工程运行状况等。发生变更时,应重点说明其具体变更内容及有关情况。
⑶提供适当比例的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工程平面图(线性工程给出线路走向示意图),明确比例尺,工程平面布置图(或线路走向示意图)中应标注主要工程设施和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