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现状调查
调查要求
生态现状调查是生态现状评价、影响预测的基础和依据,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应 能反映评价工作范围内的生态背景特征和现存的主要生态问题。在有敏感生态保护 目标(包括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或其他特别保护要求对象时,应做 专题调查。
生态现状调查应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开展现场工作,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不小 于评价工作的范围。
一级评价应给出采样地样方实测、遥感等方法测定的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等数 据,给出主要生物物种名录、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等调查资料;
二级评价的生物量和物种多样性调查可依据已有资料推断,或实测一定数量 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方予以验证;
三级评价可充分借鉴已有资料进行说明。
2.调查方法
生态现状调查常用方法主要有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专家和公众咨询、生态监 测、遥感调查、海洋生态调查和水库渔业资源调查等。
资料收集法。即收集现有的能反映生态现状或生态背景的资料,从表现形 式上分为文字资料和图形资料,从时间上可分为历史资料和现状资料,从收集行业 类别上可分为农、林、牧、渔和环境保护部门,从资料性质上可分为环境影响报告 书、有关污染源调查、生态保护规划、规定、生态功能区划、生态敏感目标的基本 情况以及其他生态调查材料等。使用资料收集法时,应保证资料的现时性,引用资 料必须建立在现场校验的基础上。
现场勘察法。现场勘察应遵循整体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主导 生态因子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的调查,并通过对 影响区域的实际踏勘,核实收集资料的准确性,以获取实际资料和数据。
专家和公众咨询法。专家和公众咨询法是对现场勘察的有益补充。通过咨 询有关专家,收集评价工作范围内的公众、社会团体和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影响的 意见,发现现场踏勘中遗漏的生态问题。专家和公众咨询应与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 同步开展。
生态监测法。当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专家和公众咨询提供的数据无法满 足评价的定量需要,或项目可能产生潜在的或长期累积效应时,可考虑选用生态监 测法。生态监测应根据监测因子的生态学特点和干扰活动的特点确定监测位置和频 次,有代表性地布点。生态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态监测规 范和监测标准分析方法;对于生态系统生产力的调查,必要时需现场采样、实验室 测定。
遥感调查法。当涉及区域范围较大或主导生态因子的空间等级尺度较大, 通过人力踏勘较为困难或难以完成评价时,可采用遥感调查法。遥感调查过程中必 须辅助必要的现场勘察工作。
海洋生态调查方法。海洋生态调查方法见GB/T12763.9—2007。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方法。水库渔业资源调查方法见SL167—1996。
3.调查内容
生态背景调查
根据生态影响的空间和时间尺度特点,调查影响区域内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 结构、功能和过程,以及相关的非生物因子特征(如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 及水文地质等),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着种、建群种和特 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 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 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 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
主要生态问题调查
调查影响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 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指出其类型、 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