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评价方法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单项组分评价
釆用单项组分评价地下水质量时应遵循的原则:
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与类别代号相同。
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 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 期平均值进行评价。如挥发性酚类I、II类标准值均为0.001 mg/L,若水质分析结 果为0.001 mg/L时,应定为I类,不定为II类。
单项组分评价方法与地表水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相同。
综合评价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釆用加附注的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