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噪声减缓措施
(1)为降低噪声影响,设计上将采取诸如通过控制气体流速、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对异常放空噪声设计采取加装消声器的降噪措施等。
(2)在敏感地段(近距离学校、居民),要避免中午(12:00~14:00时)和夜间
(23:00—7:00时)施工,并做好与受影响的学校和居民的协商工作。
(四)文物保护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管道穿越的文物保护区,首先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其次,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对工程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应事先会同省、市、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设计任务书。
(2)要加强工程施工期的文物保护,制定严密的、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期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及施工管理、监控计划,并严格监督实施。在文物保护区及文物保护区近距离施工时,比如明长城,应划定控制、保护范围。
(3)施工过程中对文物的保护
①对现存地上的文物,要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在施工带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教育并要求施工人员对较近距离文物要爱护和进行保护,避免一切有损文物的事件发生。
②对于施工活动中发现的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情况报告现场环保(HSE)人员,环保人员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并快速将信息传递给文物管理部门,待其处置。
③若管道穿越区的文物需要发掘,发掘工作应由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或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掘工作完成后,方可施工。
④对施工中无法避开而必须迁移或拆除的,其方案按照该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