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容许含量所做的规定。环境质量参数是环境中污染物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等所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或浓度。环境质量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是两种不同的概念,环境质量基准是由污染物同特定对象(人和其他生物等)之间的剂量与反应关系确定的,不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人为的因素,不具有法律效力。环境质量标准是以环境质量为基准,并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经过综合分析制定的,由国家管理机关颁布,一般具有法律强制性。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容许剂量或浓度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基准值。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