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本要求
(1)体现法规的严肃性。
(2)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与战略。
(3)体现产业政策方向与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特别注重保护三类地区:一是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要预防对其破坏;二是生态系统特别重要的地区,要加强对其保护;三是资源强度利用,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处于高度稳定或正在发生退行性变化的地区。
例题: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特别注重保护下列哪些地区(BCE)?
A城市居民区B生态良好地区C生态系统特别重要的地区D工业开发区E资源强度利用,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处于高度不稳定或正在发生退化的地区
(4)满足多方面的目的要求。
注重生态保护的整体性,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
例题:保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是以保护(B)为核心,保护生物的生境。
A植被B生物多样性C物种D群落
(5)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原理。
(6)全过程评价与管理。
措施包括勘探期、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期、施工建设期、营运期及营运后期的措施。
(7) 突出针对性与可行性。
二.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措施
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应遵守以下原则(熟悉)
(1)凡涉及珍稀濒危物种和敏感地区等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和方案。
(2)凡涉及尽可能需要保护的生物物种和敏感地区,必须制定补偿措施加以保护。
(3)对于再生周期较长,恢复速度较慢的自然资源损失,要制定恢复和补偿措施。
(4)对于普遍存在的再生周期短的资源损失,当其恢复的基本条件没有发生逆转时,不必制定补偿措施。
(5)需要制定区域的绿化规划。
(6)要明确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费用的数量及使用科目,同时论述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