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环境风险防范
一 环境风险的概念.环境风险: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
风险值(R);指事故发生概率(P)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后果(C)的乘积。
环境风险评价:指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时间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二.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熟悉)
环境风险的防范与减缓措施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开发建设活动特点、强度与过程,二是所处环境的特点与敏感性。
(1)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址及周围居民、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工矿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设置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距离。
例题: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时,厂址及周围居民、环境保护目标设置(D)
A环境防护距离B空间防护距离C防火间距D卫生防护距离
例题: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时,厂区周围工矿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等设置(C)
A卫生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B环境防护距离
C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D空间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
(2)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防范及避难所。
(3)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4)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5) 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6)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7)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