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类型及排放量是各专题评价的基础资料,必须按建设过程、运营过程两个时期详细核算和统计。根据项目评价需要,一些项目还应对服务期满后(退役期)影响源强进行核算,力求完善。因此,对于污染源分布应根据已经绘制的污染流程图,并按排放点标明污染物排放部位,然后列表逐点统计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强度、浓度及数量。对于最终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确定其是否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必须以项目的最大负荷核算。比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必须要以锅炉最大产汽量时所耗的燃煤量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废气可按点源、面源、线源进行核算,说明源强、排放方式和排放高度及存在的有关问题。废水应说明种类、成分、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废物进行分类,废液应说明种类、成分、溶出物浓度、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排放量、处理和处置方式和贮存方法。噪声和放射性应列表说明源强、剂量及分布。
分别列废水、废气、固废排放表,噪声统计比较简单,可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