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土壤与水土流失
当建设项目不进行与土壤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土壤的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当需要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结构,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的原因、特点、面积、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分布图。
8.动、植物与生态
若建设项目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但当项目规模较大时,应根据现有资料简述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覆盖度、生长情况),有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或稀有的、受危害的或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当地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森林、草原、沼泽、荒漠等)及现状。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又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这一部分可不叙述。
若需要进行生态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地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本地区主要的动、植物清单,特别是需要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种类与分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稳定性状况;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环境因素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