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类型
知识点: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原、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用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注】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例题:
1.下列哪种土地类型不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一级类?( D )
A.商服用地 B.耕地 C.林地 D.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