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经济
主要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简要叙述评价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发展趋势:
(1)人口。包括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等。
(2)工业与能源。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结构,工业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
(3)农业与土地利用。包括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附土地利用图。
(4)交通运输。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公路、铁路或水路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
2.文物与景观
文物指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景观一般指具有一定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温泉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等。
如不进行这方面的影响评价,则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建设项目周围具有哪些重要文物与景观;文物或景观相对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
如建设项目需进行文物或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文物或景观对人类活动敏感部分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有:它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因素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他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游览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文物或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
3.人群健康状况
当建设项目传输某种污染物,或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