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现状调查要求
生态现状调查是生态现状评价、影响预测的基础和依据,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应 能反映评价工作范围内的生态背景特征和现存的主要生态问题。在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包括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或其他特别保护要求对象时,应做专题调查。
生态现状调查应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开展现场工作,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不小 于评价工作的范围。
一级评价应给出采样地样方实测、遥感等方法测定的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等数 据,给出主要生物物种名录、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等调查资料;
二级评价的生物量和物种多样性调查可依据已有资料推断,或实测一定数量 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方予以验证;
三级评价可充分借鉴已有资料进行说明。
生态现状调查常用方法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专家和公众咨询、生态监测、遥感调查、海洋生态调查和水库渔业资源调查等,具体可参见《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 19-2011)附录A;图件收集和编制要求可见《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 19—2011)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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