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
污染源调查对象和内容应符合相应评价等级的规定。重点关注现状监测值能否 反映评价范围有变化的污染源,如包括所有被替代污染源的调查,以及评价区内与 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己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建项目等 污染源。
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应调查、分析项目的所有污染源(对于改、扩建项目 应包括新、老污染源)、评价范围内与项目排放污染物有关的其他在建项目、已批 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未建项目等污染源。如有区域替代方案,还应调查评价范围 内所有的拟替代的污染源。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分析项目污染源。
2.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
污染源调查与分析方法根据不同的项目可釆用不同的方式,一般对于新建项目 可通过类比调查、物料衡算或设计资料确定;对于评价范围内的在建和未建项目的 污染源调查,可使用已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资料;对于现有项目和改、扩建 项目的现状污染源调查,可利用已有有效数据或进行实测;对于分期实施的工程项 目,可利用前期工程最近5年内的验收监测资料、年度例行监测资料或进行实测。 评价范围内拟替代的污染源调查方法参考项目的污染源调查方法。
现场实测法。
对于排气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例如,由排气筒排放的S02、N0X或颗粒物等, 可根据实测的废气流量和污染物浓度,按下式计算:
a=2N%xi(r6
式中:Qi——废气中/类污染物的源强,kg/h;
0N——废气体积(标准状态)流量,m3/h;
Ci废气中污染物i的实测质量浓度值,mg/m3。
废气体积流量及浓度的测量方法见《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法是对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情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科学方法。 对一些无法实测的污染源,可采用此法计算污染物的源强,其公式如下:
^投入产品+IG流失
式中:EG SA——投入物料量总和;
SG ^——所得产品量总和;
IG流失——物料和产品流失量总和。
上式既适用于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总物料衡算,也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任何工艺过 程某一步骤或某一生产设备的局部衡算。同时,通过物料衡算,可明确进入环境中 气相、液相、固相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排污系数法。
根据《产排污系数手册》提供的实测和类比数据,按规模、污染物、产污系数、 末端处理技术以及排污系数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产排污系数手册》可参考《第
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3.污染源调查内容
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污染源排污概况调查:在满负荷排放下,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织 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改、扩建项目应给出:现有工程排 放量、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现有工程经改造后的污染物预测削减量,并按上述三 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对于毒性较大的污染物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对于周期 性排放的污染源,还应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周期性排放系数取值为0?1,一般 可按季节、月份、星期、日、小时等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
点源调查内容: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以及排气筒底部的海拔高度(m); 排气筒几何高度(m)及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出口速度(m/s);排气筒出口 处烟气温度(K);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毒性较大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
面源调查内容:面源位置坐标,以及面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m);面 源初始排放高度(m);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g/ (s-m2)],排放工况,年排放 小时数(h)。
体源调查内容:体源中心点坐标,以及体源所在位置的海拔高度(m); 体源高度(m);体源排放速率(g/s),排放工况,年排放小时数(h);体源的边长 (m);体源初始横向扩散参数(m),初始垂直扩散参数(m),体源初始扩散参数 的估算见表3-1和表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