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元诉讼启动模式还是多元启动诉讼模式?
根据现行民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私益受损时,都是有利害关系人发起诉讼程序。在公益受损时,由谁来发起诉讼程序,学界不无争议。一般有一元诉讼和多元诉讼两种启动模式。所谓一元式,是指只有国家才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国家进行诉讼时,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代表,一般是该国的检察机关。而多元式,是指除国家公诉外,其他一些主体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对环境公益诉讼而言,笔者赞成多元诉讼启动模式,即公民、环保团体和检察机关都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启动环境公益诉讼程序。但是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各主体诉讼能力的强弱、现行的司法体制及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应当赋予检察机关优先起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