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掌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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