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方法 考虑到本线为新建工程,声环境影响预测主要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选择边界条件近似的既有噪声源进行类比监测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现状背景值和设计作业量,采用模式法计算各预测点处的环境噪声等效A声级。
分析:
城轨声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施工期场站开挖噪声影响评价、风亭和冷却塔噪声影响评价及列车运行噪声影响评价。
施工期场站开挖噪声影响评价应注意:(1)场站开挖执行《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评价范围应为场界外1m,遇到敏感点时不应适当扩大;分析其影响时应按《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场界达标即可,不应分析工程施::对场界1m以外居民,的影响:(2)施工期减缓噪声影响的措施主要有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隔声屏或罩等,但应注意:①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经济补偿不应算做一种1
措施;②同时应加强场站施工方法的分析,必要时应要求改变施工方法,如从明挖改为1盖挖等;③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如设立24小时值班热线。
风亭和冷却塔噪声影响评价应注意:(1)城轨的风亭和冷却塔对评价范围内居民的影响应纳入评价,报告书应在当前设计丈件的基础上进行评价,而不是要求等风亭和冷却塔完全确定后再进行,如报告书阶段冷却塔尚没有固定位置,应考虑其与风亭合建的不利影响;(2)结合空气异味,首先将距敏感点不满足15m的风亭或冷却塔调整到15m以外,然后再进行预测评价,调整位置时应首选调整到绿化带内或与公共建筑合建;
(3)风亭和冷却塔采取措施时应注意:①类比条件中类比对象采取的措施是最基本的措施(这部分费用也应纳入工程环保投资),判断本工程对周围敏感点还有影响应遵循“现状不超标、预测超标,现状超标、预测有增加量”原则,同时采取措施时应遵循“现状不超标、预测超标,治理超标量;现状超标、预测有增加量,治理增加量”原则,如本工程对周围敏感点有影响则应在类比条件的基J出上加长消声器或搬迁敏感点;②排风亭应背向敏感点,冷却塔应选用超低噪音冷却塔。
列车运行噪声影响评价应注意:(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纯轨道交通噪声不能对标;夜间应采用8h等效声级进行对标判断是否超标;等值线绘制应考虑建筑物遮挡;(2)预测所用速度应采取设计速度或按列车运行图确定的速度;预测应覆盖不同功能区和不同楼层,预测应尽量采用软件模拟(以),高架段应给出噪声影响随不同楼层变化的等值线图;(3)降噪措施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首先采取卢屏障、搬迁等有效的改变室外噪声的措施,应尽量不采用隔声窗、绿化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