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环保措施与建议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措施
依据工程分析,本工程正常营运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是:①到港船舶在港排放机舱油污水以及船舶洗舱水;②码头人员的生活污水。
1.船舶机舱油污水、船舶洗舱水
本工程建设应当相应的增加泊位污水接收设备,配备连接后方污水处理系统的管道,以便将来码头建设完成后可接收此类污水,发挥环保设施效用。对罐区污水和船舶油污水统一收集处理。
2.生活污水
本工程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发生量很少,全年生活污水发生量约为33t;船舶人员在港停留期间将产生生活污水664Ua。生活污水经初级处理后,定期由槽车接收运至港区拟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并处理。
另外,为避免运营期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应在岚山后方罐区公用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才能投产运营。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1)接收水质的要求考试用书
生活污水中COD的浓度约为350mg/L,氨氮的浓度约为40mg/L。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为:COD200—400mg/L,氨氮的浓度小于等于35mg/L,进水水质满足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的要求。
新建含油污水处理处理厂石油类进水参考指标为3000~6000mg/L,船舶机舱油污水的浓度为5000mg/L,产生的油污水的浓度满足进水参数指标的要求。
(2)建设进度
港区拟建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理厂计划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工程的建设施工期为2年,预计2007年6月完成,因此,在时间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可以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处理能力可行性分析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与相关工程的产污情况见表8。
通过以上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是有余量,能够满足本工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