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冶金行业环保验收
某电解铝厂位于甲市郊区,已经生产十年,现有工程规模为7万t/a电解铝,主要设备为60kA自焙阳极电解槽160台,产量20000t/a;120kA预焙阳极电解槽120台,产量50000t/a。自焙阳极电解槽含氟烟气采用干法净化回收装置,但由于其设计存在一些问题,电解车间天窗仍有大量无组织烟气排放,氟实际去除率80%。预焙阳极电解槽电解过程中产生的含氟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送往干法净化系统,采用氧化铝吸附剂处理,吸附后的载氟氧化铝再回收进入电解槽,氟实际去除率95%。
拟建项目为年产电解铝5万t的预焙阳极电解槽,主要设备为200kA预焙阳极电解槽100台,扩建现有渣场以满足需要;建设项目投产时同时淘汰现有60kA自焙阳极电解槽80台,淘汰产能10000t/a,其他自焙阳极电解槽全部停产。新建项目含氟烟气也采用氧化铝吸附干法净化系统,氟设计去除率95%以上。
项目建成后,全厂达到年产10万t电解铝的生产规模。全厂主要废水来自煅烧循环水和生阳极(生阳极指阳极碳块的生产)系统浊循环水系统,经过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地表水系(V类水体),少量的焙烧炉修理时产生的废渣送渣场填埋。经过2个月的试生产,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委托某监测站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监测了6个点位,其中南面500m处A村庄氟化物60%超标,新建工程采用先进的烟气治理措施,同时淘汰老旧设备。厂外各敏感点预测氟化物浓度都将有不同程度下降并可满足标准,外排氟化物从160t/a减少到108t/a,烟粉尘排放量减少到345t/a,S02排放量减少到450t/a,可满足地方环保局原分配的450tS02总量指标。公众调查时,A村庄有24个居民反对该项目建设,占调查对象的12%。
(问题)
1.该项目竣工验收执行的标准如何确定?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执行标准要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确认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需用已修订项目或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校核。
2.该项目竣工验收的监测重点包括哪些方面?
(1)大气污染源及环保设施。对电解、原料车间、阳极焙烧、阳极生成及组装、炉修等有组织源中的废气排放量和排放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分析外排废气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满足要求。对电解车间天窗、底部侧窗无组织排放粉尘和氟化物进行监测。根据全年工作时日计算判断SO2是否满足总量要求。
(2)废水污染源及环保设施。对厂区排放口、废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分析废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是否满足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分析厂界噪声是否达标。周边敏感点噪声监测。
(4)对渣场土壤、植被、地下水氟化物进行监测。
3.该项目竣工验收的现场调研重点包括哪些方面?
现场调研需要重点关注一下问题:
(1)初步调查特征污染物氟对土壤、地下水、农作物及牲畜保护敏感点目标的影响情况。
(2)各原料库、配料仓等储运污染防护措施。
(3)阳极生产系统多烟囱相对距离的测量及等效单元的合并。
(4)阳极系统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监测所需常年气象资料的收集。
(5)电解槽大修废料种类、数量、处置方式。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填埋场的按GBl8598、GBl8596检查。
(6)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处理,核查该机构的相应资质及双方签定的处置协议。
(7)各类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标准、吨铝排氟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及处理设施设计指标。
(8)环境管理机构、监测机构人员、设备水平。
(9)绿化面积、绿化系数。
(10)污染扰民或纠纷情况初步调查。
4.从验收重点看,该项目存在哪些问题?能否通过验收?
从验收重点来看,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因此不能通过验收。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解铝行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发[2004]94号),现有小型自焙槽应当予以淘汰,该项目扩建后仍然保留60kA自焙阳极电解槽80台(尽管已停产),并未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上要求淘汰设备,就应该拆除,而不是仅仅是关停,关停企业还有可能再使用)
(2)按照《清洁生产标准一电解铝业》中清洁生产污染物产生指标,其中全氟产生量一、二、三级分别要求不大于16kg/t、18kg/t、20kg/t,本项目建成后产生氟化物(以F计)108t,按照污染设施去除率95%计算,其吨产品产生全氟为(108×l000/0.05)/100000=21.6kg/t,尚不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标准。按照《清洁生产标准一电解铝业》中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废气净化效率一、二、三级分别要求大于99%、98%、97%,该项目为95%,也不满足三级标准。而且标准中要求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该项目存在外排。
(清洁生产指标调查)
(3)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南面500m处敏感点A村庄氟化物60%相对空气环境质量超标,可见企业生产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影响,本次扩建尽管对污染重的老旧设备进行了淘汰和停产,但并未全部淘汰拆除,其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污染影响仍有可能存在。
(敏感点环境质量影响调查)
(4)SO2排放量减少到450t/a,满足地方环保局原分配的450t总量指标,可见原来项目是不满足地方总量指标的,部分焙阳极电解槽停产但未淘汰,如果开工排放SO2仍会超过地方分配总量指标。
(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调查)
(5)有12%的公众持反对意见,而且全部集中在A村庄,是与其环境空气F超标有直接联系,但企业并未对公众反映如此强烈的环境问题采取明确措施来解决。
(公众意见调查)
熟悉污染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主要任务以及各项工作开展的程序,了解相关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掌握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为: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9)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