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主要是针对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拌和场、预制场等)的数量、类型及对沿线农业生态的影响,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以及边坡防护,绿化景观设计情况,固体废物影响等内容进行。
1.公路沿线农业生态现状调查
经过现场调查,主线道路沿线区域呈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项目建设并未造成两侧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沿线呈典型的农业生态类型,农作物茂盛,植被良好,呈现一派典型的农业景观。此外,云梦连接和枣阳连接线两侧也主要保持了农业生态类型,只是在靠近公路侧部分村民新建了住宅以方便出行。但随州连接线建成后,成为随州市的主要发展通道,两侧开发建设了较多建筑,包括随州市政府、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随州市人民医院等大型市政公用建筑和学校,现在路线两侧还有大量开挖作业区,土地开发活动十分活跃,随州连接线两侧已经呈现出一定的城市生态系统类型,相信在不远的将来,随州连接线两侧将成为随州市中心区域,而公路也成为该区域开发和进一步发展的主要依托。
2.农业生态影响分析
经调查,工程全线永久性征用各类土地27 241.48亩(667m’),包括孝感市9346.53亩,随州市8404.27亩,襄樊市9490.68亩。其中耕地21 793.18亩(包括旱地、水田、鱼塘、菜田等),非耕地5448.30亩(包括荒坡和林地等)。
工程占用的耕地面积达到总占地面积的80%。必将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高速公路项目为线性工程,项目占用的土地相对于项目直接影响区土地而言是很小的,不会改变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式。
工程对占用的排灌沟渠均进行了改建或重建,可以满足当地农田水利灌溉的要求。另外,本项目设立了完善的路面排水、中央分隔带排水、路基排水等设施,保证路面径流不冲刷农田,不影响农业生产。
3.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情况调查
根据环评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在沿线设置取土场104处,弃渣场33处。实际情况与初步设计基本一致,主线实际产生取土场141处、弃渣场26处,此外在项目沿线还设置了施工场地等21处,连接线取土场6处、弃渣场1处,目前已基本得到恢复。此外还有部分施工便道作为现有地方道路使用。临时用地的恢复情况详见表11一表13和图1一图4。
取土场:主线取土场141处,占地约7 527.15亩,以旱地和山地为主。其中,近4 865亩取土后与地表相平,恢复为耕地;2 303亩深挖取土场恢复为鱼塘;301亩取土后恢复为林草植被;另有57亩取土后用作蘑菇养殖基地。绝大多数取土场恢复效果好,植被繁茂,难寻施工痕迹,仅有36号、56号和111号取土场恢复效果欠佳,建设单位目前正在进行林草植被的恢复。连接线取土场6处,占地约163.53亩,恢复为鱼塘和耕地,效果良好。
弃渣场:主线弃渣场26处,占地约755.62亩,以冲沟和荒地为主。根据调查,目前较大型弃渣场采用了阶梯状平整并恢复绿化,在坡脚设置有挡墙,挡墙外有排水沟。大多数弃渣场防护效果良好,仅3号、4号弃石场植被恢复效果一般,建设单位目前正在加强恢复。连接线弃渣场1处,占地约22.25亩,表面土层已平整,待复耕。
施工场地:主线施工场地21处,占地约1 096.11亩。其中,1处施工场地交付地方后由地方作为地方道路拌和站使用;6处施工单位与沿线地方签订了复耕协议委托地方进行恢复;8处施工场地的已硬化地表经过翻松、土壤改良等,恢复为林草植被,恢复情况良好;1处硬化地表翻松、土壤改良后恢复为耕地(约42亩),复耕效果良好;5处恢复效果欠佳的施工场地,建设单位经过表层土壤翻松改良后,正在进行林草植被恢复。
综上所述,项目沿线的临时占地已经基本上恢复且恢复效果良好,共有约4907亩土地恢复为耕地,2 303亩恢复为鱼塘,有效补偿了占用农用地给当地带来的影响,也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
4.边坡防护、排水设施及沿线水土流失调查
本项目针对不同类型的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防护与生物防护相结合,通过不同的组合突出植被的美感并有效地起到防护作用,各类路基边坡防护措施详见表14。
5.绿化工程情况调查
全线绿化长度为199.58km,按公路两侧各50m宽折算绿化总面积为29937亩。其中水田面积17085亩,占57.1%;旱地面积10435亩,占34.8%;荒山荒地483亩,占1.6%;村庄周围可绿化地1 934亩,占6.5%。全线植树3 823170株,各种类造林树种株数见表15。
据调查,本项目环评时所列的绿化费用约2500万元,而实际产生的绿化费用约8360万元,是环评时预算的3.3倍。
6.固体废物影响调查分析
孝襄高速公路指挥部目前每日产生的固废量约2t,服务区由于目前客流较少,故固废产生量相对较少,日产1t左右,收费站日产生量不到1t,而4处停车区目前尚未运营故尚无固废问题。固废均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指挥部固废直接纳入随州市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服务区和收费站大约每周清运1次。由此,固体废弃物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项目占用的土地相对于项目直接影响区土地而言是很小的,不会改变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式。工程范围内设立了完善的路基路面排水系统,保证路面径流不冲刷农田,不影响农业生产,并对占用的排灌沟渠均进行了改建或重建,可以满足当地农田水利灌溉的要求。
(2)项目全线设置取土场141处、弃渣场26处、大型施工场地21处,共计占地9378.88亩o,全线取土场多恢复为耕地和鱼塘,恢复效果较好;弃渣场多采用植被恢复,多数效果良好,目前建设单位对植被恢复效果欠佳的部分弃渣场加强植被恢复;全线施工场地部分恢复为耕地部分地方规划为其他用途。上述临时占地中共有约4907亩土地恢复为耕地,2303亩恢复为鱼塘,而沿线的施工便道多作为地方道路使用。综合调查结果可见,项目沿线的临时占地基本得到有效的恢复。
(3)项目全线排水防护工程完备,不存在大的水土流失源。
(4)项目全线,包括中央分隔带、路基路堑边坡、互通立交区、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等均进行了绿化(包括部分取、弃土场),并进行了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外侧50m范围内实施了绿色通道。
(5)沿线辅助设施均设置固定垃圾箱收集产生的固体废物,并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弃物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建议:①加强对沿线绿化工程的养护,切实保障良好的路域生态环境;②进一步强化部分临时用地的绿化恢复工作。
分析: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是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最主要的内容,在现行法规体系的框架内,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定的保护物种等是核心保护(调查)对象,调查报告在生态环境影响调查部分应该首先对这些保护目标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交待,项目影响区内及其附近没有这些保护目标的也应该做出说明。本案例中,缺乏对上述重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的明确说明。
按照国务院各组成和职能部门的分工,水土保持工作归水利部门负责,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单独进行验收。因此,为了避免重复,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中可以借助水土保持单项验收结论,说明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状况,以简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调查。
除保护区等重要保护目标外,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应该把公路施工区域内各个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和工程绿化措施作为调查的重点。本案例中,对临时占地,取、弃土场的生态恢复(复耕)情况以及工程的绿化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并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加以表述,支持了调查结论,说服力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