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调查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为本工程库区、拦河坝、引水系统、电站厂房、施工区、下游脱水河段及其所涉及的影响区。
(1)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调查范围主要为水库区及库周地区、坝区及坝下游地区(重点为脱水段)、施工区(施工现场、弃渣场、砂石料场、取土场、施工营地及施工道路等)、防护工程(包括库区、坝区及厂区)、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及排水工程等实施区域。
(2)水环境调查范围水库库区、坝址下游的浑江及浑江支流漏河等水域,本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设施(电厂的生活污水)的废水排放口。
(3)移民安置工程的移民安置区。
(4)公众意见调查范围本工程影响区域内,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直接受影响的村庄及居民、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士。
(5)文物枢纽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重要文物古迹。
5.调查因子
水污染源:调查金哨水利枢纽电厂生活污水排放措施,生活污水调查因子为pH值、CODcr、SS、氨氮、动植物油、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
地表水: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化学耗氧量、石油类、透明度。
6.验收调查工作执行标准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原则上采用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采用的排放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则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
分析:
“验收标准”包括了“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该处仅强调“排放标准”是不全面的。一般情况下“验收调查原则上采用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采用的评价标准,对巳修订重新颁布的标准则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或作为参照标准)”更为贴切。
项目建设和试运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均依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原标准进行建设,验收调查时仍应该按原标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时原有标准被替代的部分,用原标准评价其是否满足要求,同时对照现行的新标准进行校核。原则上项目按原标准通过验收后,运营管理按新标准进行要求。
此处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分别列出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包括标准名称、代号和具体数值。报告中常常只列出标准名称、代号,而没有具体数值。对有新标准替代的,原标准和替代标准应同时列出。
(2)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给出标准,而实际中又产生的环境影响,根据污染物排放去向或环境功能区划等.确定验收标准.并请当地环保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