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金哨水利枢纽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运营初期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对比情况见表3。
由表3可知: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且绝大部分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和试运营期间已得到落实。有些环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部分措施未实施,其原因初步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议的“生活污水采用北京桑德公司的3L—2000型处理装置,经化粪池、厌氧、好氧处理”的要求没有落实,由于电厂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采用该设施运行有一定困难,实际电厂的生活污水只采用二级化粪池进行处理。
(2)由于本工程实际建设时,移民安置采取本县后靠、外县安置的方式,无移民集中安置区,因此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移民集中安置区进行小流域治理,即在崔家街村建水库、修河堤、造田、修路”的措施未落实。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在枢纽区内设置环境监测站,或委托县环境监测站代行监测施工期及运行期水质、环境空气和噪声”的要求没有落实。
(4)土料场和砂石骨料场的数量在实际工程施工时都比环评时减少了,土料场的数量由环评时的3个(2备1用)减少至1个。砂石骨料场由环评时的4个(1备3用)减少至2个。且实际工程施工时将环评中设在坝下农田中的上金坑土料场位置移到了坝上库区淹没范围内的农田,这样既减少了岸上农田和植被的破坏,同时又保证了农田恢复取用土的土壤质量。因此,也就减少了对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5)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占地,尽量利用弃渣回填取土(料)场、造址,彦路等。并将环评时设在上游的连江弃渣场移至电站下游右岸处,利用弃渣修建通至宽甸县道路,加宽加固路基用。减少了对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分析:
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全面对照,验收调查报告一般设专章,详细说明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给出总体落实情况结论,并明确未落实或实际变更的措施,简要说明未落实的原因或准备落实的计划。
本案例中,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较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就未落实或实际变更的措施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