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调查内容
包括自然环境调查,生态系统调查,区域资源和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区域敏感保护目标调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调查,区域生态环境历史变迁情况、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自然灾害等。
(2)调查方法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包括:
1)收集现有资料。
2)收集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土地利用、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区、珍稀和濒危物种保护的规划或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规划、生态功能规划及国内国际确认的有特殊意义的栖息地和珍稀、濒危物种等资料,并收集国际有关规定等资料。
3)野外调查。
4)收集遥感资料,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并进行野外定位验证。
5)访问专家,解决调查和评价中高度专业化的问题和疑难问题。
6)采取定位或半定位观测,如候鸟迁徙等。
(3)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生态现状评价要回答主要的环境问题,其中包括:
1)从生态完整性的角度评价现状环境质量。即注意区域环境的功能与稳定状况。
2)用可持续发展观点评价自然资源现状、发展趋势和承受干扰的能力。
3)植被破坏、荒漠化、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消失、自然灾害、土地生产能力下降等类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及其产生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