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控制措施
环境污染包括水、气、噪声、固体废物、生态和水土流失等,对于公路建设项目控制的重点是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措施。
(1)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遵守的原则
1)凡涉及到珍稀濒危物种和敏感地区等类生态因子发生不可逆影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保护措施和方案;
2)凡涉及到尽可能需要保护的生物物种和敏感地区,必须制定补偿措施加以保护;
3)对于再生周期较长,恢复速度较慢的自然资源损失要制定恢复和补偿措施;
4)对于普遍存在的再生周期短的资源损失,当其恢复的基本条件没有发生逆转时,不必制定补偿措施;
5)需制定区域的绿化规划。
(2)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包括:
合理设计与施工,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合理选择弃渣、弃士场,保证弃渣场安全;
实行集中取土、集中弃土方案;
合理确定施工期,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施工;
施工期备齐防暴雨设备;
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措施,尤其必须加强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水土流失治理
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有工程治理措施和生物治理措施,工程治理措施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排水工程、防风固沙工程和泥石流防治工程等。生物治理措施是建设项目优先考虑的措施,就是人工再植被过程。
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站场、开挖面和废弃的沙、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