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是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第一科目。
2009年第一科目考试大纲与2008年相比,变化较大,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大纲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②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为30项:新列入考试大纲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作为单项列出,大纲中《水污染防治法》的考点也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
③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由去年的20项压缩为9项,其中《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为新列入大纲的,其余七项为保留下来的2008年大纲中的内容——这其中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同时废止。可见,在整个大纲要求中,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所占份额大幅降低。
科目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第二科目。
依照大纲要求,2008年该科目增加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一生态影响类》(HJfr 394——2007)的相关内容。2009年考试大纲中,增加了于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三项噪声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另外,《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l6889——2008)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 2.2—2008)也将于2009年4月1日实施。
该科目重点需要掌握的就是导则的使用范围、导则所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及其规范、评价等级的判断、不同评价等级的要求、评价范围的确定、如何选择预测模式等。在考试前的复习准备中,按照大纲要求有条理地进行学习,将会起到不错的效果。例如,对于常用预测模式应从以下三个层次上来学习掌握:①公式的适用条件(主要针对预测模式);②公式中参数的意义和单位;③公式的应用。这样,在复习准备阶段,考生在对待众多的公式时,就会有条理和思路清楚。
从考试题型来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四次考试试题形式基本为两种,一种是9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30个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另一种是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0个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本次修订的四套试题中,前两套题采用第一种试题形式即90(单选)+30(多选),后两套采用50(单选)+50(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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