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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资料11

国和网校  [2012-07-08 13:49:0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熟悉森林的分类;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

(2)掌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单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www.examw.com

(3)掌握禁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4)熟悉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的规定。    

(1)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2)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3)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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